观点网讯:12月20日,宋城演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宋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萍女士通知,其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宋城集团、黄巧灵先生及刘萍女士协议转让给金研宋韵企业管理(杭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研宋韵”)的1.31亿股股票(占宋城演艺总股本的5.01%)已于年12月19日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年12月5日,宋城演艺控股股东宋城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巧灵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萍女士与金研宋韵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宋城集团、黄巧灵先生及刘萍女士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金研宋韵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3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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